为规范食品销售行为,保障食品安全,维护消费者权益,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及相关法律法规,特制定本制度。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企业及人员。
一、食品采购管理
- 供应商资质审核:采购食品时,需审核供应商的营业执照、食品经营许可证、产品合格证明等文件,并建立供应商档案。
- 进货查验:对采购的食品进行感官检查、标签核对,并索取相关检验报告。发现不合格食品,立即拒收并记录。
二、食品储存管理
- 储存条件:根据食品特性分类储存,确保温度、湿度、通风等符合要求。例如,冷藏食品应保存在0-4°C,冷冻食品应保存在-18°C以下。
- 定期检查:每日巡查储存环境,定期检查食品保质期,及时清理过期或变质食品,并记录处理情况。
三、食品销售管理
- 销售过程控制:食品销售时应轻拿轻放,避免污染;散装食品需使用专用工具,并标注生产日期、保质期等信息。
- 问题食品处理:发现食品存在安全隐患时,立即下架、隔离,并报告相关部门。对已售出问题食品,启动召回程序。
四、从业人员管理
- 健康检查:所有从业人员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,并定期进行体检。患有传染性疾病者不得上岗。
- 培训制度: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,内容包括法律法规、卫生操作、应急处理等,并保留培训记录。
五、记录与追溯
- 建立台账:详细记录食品采购、储存、销售信息,包括供应商、生产日期、批次等,确保可追溯。
- 档案保存:所有记录至少保存两年,以备监管部门检查。
六、应急管理
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,明确报告流程、处理措施和责任分工,定期演练。
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,如有违反,将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。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,共同保障食品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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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5-11-28 14:17:30